解讀《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》2013-1-18 15:09:30 來源:www.sienet.cn 閱讀數:
2013年2月1日起,我國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制定并頒布的《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》將會正式實行!吨改稀废略录磳⑹┬校簧倨髽I(yè)和家長都感到比較茫然。專家指出,《指南》不具有強制性,但是對企業(yè)進行產品研發(fā)有指導作用;家長在給孩子選購化妝品的時候理性選擇就好,不必“談添加劑色變”。 《指南》對兒童化妝品的適用范圍、配方原則、化妝品的安全性、申報兒童化妝品的要求和審評原則進行了明確,要點包括:第一,兒童化妝品指供給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使用的化妝品,這些產品應最大限度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,選擇香精、著色劑、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,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則,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。第二,兒童化妝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諸如美白、祛斑、脫毛、止汗、除臭、育發(fā)、染發(fā)、燙發(fā)、健美、美乳等功效的成分。第三,兒童化妝品要選用有一定安全使用歷史的化妝品原料,因此不鼓勵基因技術、納米技術等新技術用在兒童化妝品的制造中。 針對《指南》中的相關規(guī)定,專家表示,兒童的皮膚較之成人來說更加脆弱,比較敏感,所以像香精、著色劑、防腐劑和表面活性成分是化妝品中最常見的刺激物和過敏源,所以生產企業(yè)在產品中應該盡量少用或者不適用這些成分;其次,兒童對于化妝品的需求主要是清潔、保濕和防曬,而產品的成分越多,出現安全隱患的可能性就越大,所以其他效用的成分沒有必要使用。 也有律師表示,從法律效力的角度來說,《指南》并不具有強制性,只是指明了一些大的原則但并沒有具體的細則和罰則,所以故只能作為相關企業(yè)的操作指導。也有不少企業(yè)表示,他們所生產的產品本來就不含有認為違禁成分,所以《指南》的出臺并未產生任何生產和銷售上的影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