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拿贈品不當商品 出問題照樣能維權2009/1/7 9:51:26 來源:每日新報 閱讀數:
使用贈品化妝品出現皮膚干澀,商家再送“精華素”彌補,不料越補越糟。消費者要求退貨,商家卻說沒有因為贈品出現問題而退貨的先例。經過塘沽消協(xié)調解,商家終于在法律面前低頭。 日前,李女士在塘沽金街一大型商場購買了面部基礎護膚品一套,并獲贈了一小套其他系列的護膚品。李女士在使用贈送的護膚品3天后,皮膚變得干澀,銷售人員便又送給她一瓶“精華素”,并叮囑她與其他護膚品一起使用能改善皮膚干澀的癥狀。繼續(xù)使用了7天后,李女士皮膚開始泛紅、脫皮并伴疼痛,遂要求商家退貨。商家表示,她是使用贈品而非正品出現的過敏反應,他們沒有因為贈品出現問題而退貨的先例。此外,按照他們的內部規(guī)定,化妝品在售出7日之內,消費者提出有過敏反應的,應提供醫(yī)院診斷證明,方可辦理退貨。 塘沽區(qū)消協(xié)調查認為,《天津市消保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消費者因使用贈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,同樣受法律保護。即無論是贈品還是獎品,只要存在質量問題,消費者都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修理、更換、重做、退貨以及其他賠償責任。 |